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4:00-8:00 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3:30-7:30(节假日除外)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实施旅游兴疆战略;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二)统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实施“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落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构建全媒体时代的宣传营销平台和机制;促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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