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全国平台经济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承担单位为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平台经济治理领域国家标准项目的通知》。
通知明确,此次征集坚持以下原则,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平台经济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和监管急需,提出标准项目建议;以协同为基础,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广泛共识,形成治理合力;以实效为根本,确保标准内容具备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支撑监管实践、服务行业发展、促进公平竞争。
通知明确,本次征集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平台主体责任与规则建设;直播电商、二手电商等领域治理;网络交易智慧监管以及其他平台经济治理相关方向。
通知还明确,在申报要求上,一是申报单位应为法人单位,具备开展标准研制所需的技术、人员和经费保障能力。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二是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标准化工作流程,能够组织稳定的项目团队按时完成标准项目。三是申报项目内容应有明确的需求分析和研究基础,标准草案应结构清晰、内容完整,技术要求科学合理。
通知要求,申报单位于2025年12月24日前将盖章纸质材料邮寄至秘书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标委会秘书处指定邮箱。秘书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按程序纳入标准制修订计划,或作为后续标准规划与研制的重要储备。




